[重 要 通 知]
由於台灣海關加強對入境貨物的管理,將於 109 年 1 月 16 日起正式實施通關實名制認證,未符合規定者將不受理報關。
(1) 裝貨港為中國,澳門,香港等地區,收件人應申報中文姓名。
(2) 收件人之電話號碼應申報『02、003、04、004、005、006、007、008、09 等有效電話編碼』。
(3) 收件人姓名與身份證統一編號應相符。
補充說明:此規定指的是『實名認證』,未實名認證的收件人,或已實名認證卻提供不相符的電話號碼。
為避免海關大量錯單,延誤通關時效,請各位姐妹配合下列事項:
1. 台灣國籍收件人皆需做實名認證,請客戶下載易利委(EZWAY)。
2. 已做實名認證的收件人,電話號碼需提供認證時的手機號碼。
3. 收件公司皆需提供統一編號。
4. 外國人士皆需提供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。
5. 電話號碼為必要申報資料,請勿空白或提供不符合規定的號碼。
6. 華文地區不要再提供護照英文名和非有效的英文名(例如:DAVID,KELLY…等)。
*EZWAY的使用說明請下載後查閱並務必進行實名認證。
感謝配合
















